南通市司法局根据《中共江苏省委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和《中共南通市委、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,设立市司法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2018年12月,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,并入南通市司法局,重新组合南通市司法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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